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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管局《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殊工种”业务办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殊工种”业务办理工作指南

 

第一篇      身份认证锁办理

 

一、“三类人员”身份认证锁办理。登录《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www.sdjgj.gov.cn)点击“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认定”进入“考核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并将以下资料上报辖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小组”(澳门路121209室)审核通过后,申请“三类人员”管理专用身份认证锁(办理身份认证锁联系电话:0533-3585686)。

1.《三类人员单位身份认证锁注册登记申请表》(系统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二、“特殊工种”身份认证锁办理。需办理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认证锁(UK密码锁)的建筑施工企业,请根据企业自行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已经取得《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建筑安全“三类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认证锁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不再申请新身份认证锁,但需用原身份认证锁登录“考核系统”进行身份确认。

(二)需单独申请“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专用”身份认证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登录《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www.sdjgj.gov.cn)点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进入“考核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并将以下资料上报辖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小组”(澳门路121409室)审核通过后,申请“特殊工种”管理专用身份认证锁(办理身份认证锁联系电话:0533-3585686)。

1.《特种作业人员单位身份认证锁注册登记申请表》(系统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第二篇      “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变更提报资料

 

一、变更企业注册信息。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包括变更企业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施工资质等),企业应在一个月内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http://www.sdjgj.gov.cn),进入《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相关申请表格,到变更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考核小组申请变更“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系统内打印);

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4.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档案袋一个。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名称变更时,除按照本款要求申请变更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企业还应同时向市考核小组提供变更后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系统内打印),申请重新核发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所有在岗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与系统内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

二、企业合并。两个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合并后,应在一个月内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相关申请表格,到依法保留企业(或合并后新设立企业,以下统称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考核小组申请变更新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注销已依法撤销企业数据,申请重新核发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的所有在岗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合并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系统内打印)

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

3.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4.新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新企业和依法撤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系统内打印)

8.档案袋一个。

所有在岗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需全部交回,并提交以上人员与系统内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

三、企业分立。一个建筑施工企业被依法分立为两个及以上新建筑施工企业后,应在一个月内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相关申请表格,分别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考核小组申请变更新和注册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申请重新核发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的所有在岗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分立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系统内打印)

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

3.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4.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原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汇总表》(系统内打印)

8.档案袋一个。

所有在岗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需全部交回,并提交以上人员与系统内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

四、证书信息勘误与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职务等)录入有误或发生变化时,持证人所在企业应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向企业所在地市考核小组申请核发变更后信息正确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系统内打印)

2.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与系统内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档案袋一个。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最高行政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等)“职务”发生变化,还应当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变更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

五、调换工作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调换工作单位,调换后仍从事原工作岗位的,应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可向调入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考核小组申请核发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2.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与系统内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3.原单位解聘合同原件、复印件;

4.现企业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

5.经劳动部门认定的现企业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企业社会保险凭证需登录个人或企业社会保险账户打印带校验码的自助打印页以供查询);

6.《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变更后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8.档案袋一个。

外省持证人员转(调)入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后仍从事原工作岗位的,应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从“外省换证”栏中填写信息,打印相应表格,建立基础数据。

六、增发证书。已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另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兼任法定代表人的,应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增发生证书申请数据,打印《增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向任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市考核小组申请增发职务为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增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系统内打印)

2.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企业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4.原企业和增发证书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5.原企业和增发证书所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增发证书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 与系统内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8.档案袋一个。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

七、遗失补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在地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做遗失声明后,由持证人所在企业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补发申请,打印《合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考核小组申请补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合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系统内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声明遗失作废材料原件(本市企业需附青岛日报原件)。

4.与系统内照片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5.档案袋一个。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

八、证书注销

1.《操作资格证书注销申请表》(系统打印);

2.《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档案袋一个。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在地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做遗失声明后,用报纸(本市企业为青岛日报)原件代替证书原件。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九、延期资料

     需办理“合格证书”延期复审的人员,由企业统一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上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一式二份(按批次从“管理系统”中打印,一份装订在资料中,一份上报主管部门汇总)。

  2.《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一份(“管理系统”中打印)。

  3.参加延期复审的人员需上报近3年(含本年度)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相关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及每日培训签到表等,年度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

  4.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含本年度)年度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明。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6.“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增发的法人双证,随原证书一起上交参加延期复审)。

  7.法人双证增发的“合格证书”参加延期复审,需上报增发证书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8.“三类人员”延期复审上报资料情况汇总表(由主管部门统计上报)。

9.档案袋。

以上资料企业需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含封皮、目录),原件由各辖区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施工企业由单位将材料直接上报市安监站;其他区、市的施工企业将材料报辖区主管部门,由各区、市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统一上报市安监站,《“三类人员”延期复审上报资料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同时上报邮箱qdajzbgs@163.com

十、其它。如有未尽事宜,请登录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网址:www.e-qdpm.com),查询20093月份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安考办《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事宜的通知》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094号),参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变更资料需到辖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9室(澳门路121号)

 

 

第三篇      “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变更提报资料

 

一、证书注册单位上报资料

  1.《操作资格证书注册汇总表》(系统打印);

  2.《特种作业人员注册申请表》(系统打印);

  3.申请人操作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企业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原件(若在多个单位实习,需提交申请人与所有实习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见习指导人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6.考核小组确认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未办理单位注册手续的,外网将无法查询证书信息也无法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二、变更注册单位上报资料

  1.《操作资格证书变更汇总表》(参照注册汇总表制作)

2.《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调出单位系统打印);

  3.《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5.与调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6.考核小组确认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三、变更操作资格证书信息

证书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由所雇(聘)佣企业登录“考核系统”填写变更数据,签署意见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含封皮和目录装订成册)到辖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市考核小组:

  1.《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系统中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档案袋一个。

5. 考核小组确认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四、操作资格证书遗失补发

  遗失证书的,应在地市级以上公共媒体做遗失声明后,由持证人所雇(聘)佣企业登录“考核系统”填写补发申请,签署意见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含封皮和目录装订成册)到辖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市考核小组。

  1.《操作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系统中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遗失声明材料原件(省级以上媒体,如青岛日报);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五、操作资格证书注销

1.《操作资格证书注销申请表》(系统中打印);

  2.《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档案袋一个。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遗失”操作资格证书的,在地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做遗失声明后,用报纸原件代替证书原件。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六、外省调入换证申请材料

(一)申请审核程序

1.外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持有人向拟调入本省施工企业提出换证申请。

2.施工企业通过特种作业考核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将证书变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报企业所在地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市特考小组)。

3.特考小组对上报的人员进行初审,分配信息采集机构。

4.信息采集机构进行信息采集。

5.特考小组和省考核办进行审核。

6.外省换证证书打印。

(二)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原件;

4.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近三个月以内);

5.考核小组确认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须打印封皮(注明上报单位、办理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和目录,装订成册。

七、延期复审

(一)延期复核范围

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均应办理证书延期手续。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原证书自动失效,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公室将予以注销。

(二)延期复核条件

1.仍在特种作业岗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经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4.无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5.两年内违章操作记录未达3次(含3次)以上;

6.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及应提交材料

1.证书注册

延期复核申请前,应办理证书注册手续。证书注册由所在施工企业统一进行网上申请,打印《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册申请表》后,将注册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一并报企业所在地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市特考小组)。

2.延期复核培训申请

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证书有效期期满前90日内,应向从业企业所在地市特考小组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在向市特考小组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前,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应向市特考小组确认的培训机构提出申请,所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登录“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填写信息、打印申请表,并对有关资格、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3.延期复核申请

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向企业所在地市特考小组提出延期复核申请,也可委托所在企业或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代理集中申请,并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实施意见》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用A4纸统一格式装订成册。申请人及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其他。详细规定请登录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查询201312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的通知》、20149月份下发的《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及变更注册单位上报资料的有关通知》、20151月份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安监站《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53月份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安监站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外省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153号),参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变更资料需到辖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9室(澳门路121号)

 

   第四篇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电话    

 

崂山区:88996213,城阳区:67762968,黄岛东区:86894360,黄岛西区:86151370,即墨市:86530201,胶州市:82289139,莱西市:87420816,平度市:88333891